老者低声说着,道:“小子,你且过来,我看看你的根基。”丁枢看了眼老人,缓步上前,两人间只距离三步,丁枢靠近一步,老人半在那里,丁枢不确定是不能起身,还是不愿意动弹,从一开始老人脖子以下就没动过。
丁枢靠近一步,老人的视线落在他身上,那只金属臂爪伸过来,在丁枢抗拒中飞快在身上,四肢,前后经脉处,乃至于骨骼都检查了一遍。
“根基差了点,基础也不够,唯一的好处就是练得勤快。”老人评价道,眼神里有些嫌弃,道:“现在的灵民越来越不成器了,等了这么久,还以为能来个有天赋的,谁知道居然来了个外地人!”
丁枢有些震惊到了,这只金属手臂,居然还有感觉么?
“小子,你不是第四层域的本地人吧?”老人道:“你这个年纪,应该有机会开启仪式,但是我在你身上没发现开启仪式的痕迹。”
灵民一说,丁枢先前听余思夫人的侍女说过,老人的语气里充满了本地人的骄傲,对外地人的鄙视,丁枢好奇地问其仪式,道:“老先生是有什么事要我去做,是不是灵民,关系很大吗?”
老人脸色不太好看,道:“所有中极城的灵民,自有中极城主赐予的天赋,只待年纪到了,举行仪式,自然能开启这份天赋,这种天赋深刻到骨子里,就算死了,骨头上都能看出痕迹来,你身上显然没有。”
老人说着,道:“这份天赋,关系到你的潜力和未来,你说关系大不大。看来我还要多准备一番。”
老人说着,身后的金属臂爪又开始动起来,丁枢对这只灵活的金属臂很感兴趣,然而下一刻,房间里又不知从哪里钻出七八只金属臂,在前前后后的忙忙碌碌,打开墙壁,从里面的仓库拖出些东西,搭建了一个封闭式空间,然后伸进去,叮叮当当。
整个房间像是陡然间活过来一样,只是活过来的都不是人,在丁枢眼中,充满了一种怪诞和恐怖,他从没见过这种能活动的灵活机关,事实上没有被吓疯,多半是因为收养他的老先生让他的见识脱离普通乡野人家的眼界,幼年的艰苦也锻炼了他的胆识和耐性。
老人明说了,丁枢也就直接问了,“老先生有什么事要托给我办?是特别困难还是有什么限制?”
老人叹了口气,道:“在说之前,我先问问你,你既然不是中极城的人,又没什么背景底蕴,见识也不宽广,天资也不够高,那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认识?”
丁枢闻言赧然,老人说的不中听却是事实,从偏远乡野,一路跋涉数万里,沿途经历无数,辛苦艰难,吃的各种苦头,遭受的各种磨难自不必说,见识到的,印象更深刻的却是整个中央帝国的精彩和丰富,人杰地灵,百里千里必有英雄豪杰,众多天资卓绝天才人物数不胜数,纵横数万里的辽阔疆域物产丰富,所有一切比起一个单纯而贫瘠的乡村都让人看不过来,记不过来。
丁枢想了想,却不知如何说起:道:“老人家问的什么?想我说什么?我原本从乡野出来,一路眼花缭乱,老先生不问明白,我也说不上来。”
老人道:“限于眼界,要你品评天下英雄,时事政论未免强人所难,就说说你自己吧,从小到大,所见所知。”
丁枢闻言,回想过去,并没有什么可说的,父母去世前挣扎求活,父母去世后,虽然有姜先生如老师一般的帮持,但是姜先生本也家境平平,也依然要为衣食忙碌不休,在姜先生庇护下过了三年充实生活,努力学习,勤于修行,要说有什么可谈的却绝然没有。
丁枢道:“晚辈自幼在乡野挣扎求活,不过蝇营狗苟,苟且偷生,说来污了前辈的耳朵,就说说来中极城沿途的见识吧。”
恰在这时,一只金属臂爪端过来一壶热茶,给两人呈上,丁枢拿了一杯放在手中取暖,慢慢讲述道。
“晚辈从乡野出发,沿途历经三国,行程五万里有余,前后耗费三年时间,几经辛苦,如今也算是数次死里逃生。”
“沿途跟了十个商团,即便是走在官道上,也见过数次匪徒劫掠。晚辈记得第一次出门,进入郡城时候,当时看花了眼,珠玑锦绣,钟鸣鼎食,样样前所未见,高官贵胄,俊杰英才,风采让人心折。
“当时如此,现在依然让我感叹。我当时为郡城风华所迷,就有些舍不得走,说来惭愧,不怕前辈笑话,我自小在家中劳作,与父母挣扎求活,年年月月,日复一日,所得不过“不饿死”三个字而已,从无过夜存粮,但逢荒年便要举债度日,吃的便有一口就千万个满足,跟着商团吃了第一口白米饭,以为世间美味不过如此。
“哪里见过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虽然往中极城而来,却也不急于一时,便想着在郡城留下。但是留下需要钱啊,我当时跟着商团进城,身无分文,前辈可知我是怎么留下的?
“商团在郡城停留,期间不养闲人,我饿了三天,头昏眼花,要说去与乞丐争食我却做不出来,浑身无力,实在支撑不住,靠着墙角坐下。我当时就想,要是没死,该不该去偷去抢。所幸我当然没死,幸运的得到一笔钱,不多,够吃两顿饭。我攒了点力气出去拼了命找事做。
“碰巧郡城里的不成器的公子哥要找练拳的靶子,我去了,那一回,我头一次那么近见到富贵人家的富贵,广厦连绵,屋宇浩荡,仆从如云,蔽袖连荫。我当时就想,他家养这么多人干什么,干什么活能养这么多人?后来就知道这是个笑话。
“一个笑话一样的人,怎么跟富贵人家玩得到一起去。一起争着当靶子的不少,我以为自己练了几天,能够支撑的过去,结果刚带进去,就有一具尸体抬出来,后来没轮到我上场,就说招满了,才知道连上去的资格都没有。
“我又在外面逛了两日,这回学聪明了,等到酒楼里的馊水桶出来,仗着学了几天,就去抢馊水桶,趁着人家还没卖出去,抢一块就跑,洗干净了吃下去,这样熬了两天,到第三天也不成了,人家有人看守着不让抢。
“我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熬了半个月,就想着怎么挣钱,有一天晚了,我在人家墙里面凑合,我不愿挤在乞丐堆里,就专门找偏僻之处,家中人少的人家偷偷进去院墙下凑合一晚,也算帮人家看家护院。
“如此过了几天,有一天迷迷糊糊到半夜,就被人吵醒了,有人潜进来了,那人夜里进屋,登堂入室,劫了人就撤,我上去一拳把人打跑救下了,是这家的小女儿。那人是个拐匪,我追上去,把拐匪打了,抢了他身上的银钱,吃了几天饱饭。等第三天,我不愿这么混下去,听人说酒楼里招伙计,用了钱进去。
“酒楼里的见识,让我大开眼界。楼里的生意好,每天大清早开始接待客人,有时候通宵达旦有权贵子弟烂醉,我在里面看桌子伺候人,有时候帮着传菜,好在那些权贵子弟大多数都好伺候,只要不坏他们的事,也不会刻意欺负人。有些特别麻烦的,也会拿酒楼出气,使唤侍卫打起人来特别狠辣残忍。
“每一层楼都出过事,我呆了一个月,看了热闹,结了一两三钱银子,越发觉得酒楼里乌烟瘴气,荒诞不经,不愿待下去了,准备走人。
“我在酒楼里见那些贵客以人为乐,目空一切,将残害压迫视作寻常,也就存了避开的心思,亦不敢得罪,早早跟掌柜的说了,当天晚上便出了事。我隐约觉得不妙,准备提前走人,正收拾东西,却听见掌柜的和几个厨子商量把我卖了,当时拿了钱就跑。
“我连夜出逃,趁着还没宵禁,故技重施专门往偏僻无人的地方跑,找到无人院落进去藏身。好不容易摆脱那些人,又碰上先前抢人的拐匪,被他带着盗匪追赶,受伤之后,才把盗匪摆脱,沿途竟然捉到个熟人,是酒楼里一样打下手的伙计。
“之后,我才知道,幸亏听到消息当时就跑了,没有冲动动手,原来这酒楼里,人来人往,尤其低贱卑微的外来人,多有被“订制”,时常送与上面的大人物,或者得罪了酒楼掌柜和大帐的,也填上去充数,这郡城里,不单单是这一处,其他酒楼,赌坊,当铺,布坊,诸多大小店铺,背后都是有主人的,便是有数百年老店,背后换了东家,也是一样的给上面的人做事。
“我抓了两个伙计逼问,才知道这郡城纵横十余里,数百家店铺,十万户家口,都在这些权贵人家手里拿着,皆在其麾下做事,仰其鼻息而存。
“我当时吓坏了,躲到半夜,连换三处地方藏身,一直等到天亮,偷偷出城,出乎意料的,竟然无人追我,让我轻松离开。
“起初,我以为两个伙计撒谎,后来见得多了,才明白过来,那些人是做惯了的,不以为一回事,只把我当个小虫子而已,跑了也就跑了,无足轻重。”
丁枢说到这里,喝了口茶,道:“我死里逃生,起初不敢暴露行迹,沿着官道躲躲藏藏,出了郡城治下,然后才敢央求一家商团加入其中。从这之后,见识了厉害,我低头做事,只想着尽快到中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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