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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东西。

林海民当天体物理学家时生活不富裕,她虽然在雪谷受人尊敬,但家里却住着相当普通的砖瓦平房,从前看起来就不像是有钱人。但这回大概就是这个看起来穷的特点挽救了她的房子,占领了雪谷的敌军可能看着这座小房子太简陋,根本没费心思好好搜刮一遍,导致现在林海民扫开她原先卧室里从窗户进去的雪,竟然还能在床底下找到她的存款和那套她最珍惜的珍藏版丰洲百科全书。

这些钱在战争通货膨胀之后,只不过是聊胜于无而已,但那套书是林海民上大学时的导师送给她的,加起来已经有六十年的历史了。林海民以为这套百科全书肯定会被敌军弄走,没想到战争过后还能再见到它们。

回到上马的郑永贵家,看到雪绒已经醒过来,在院子里和郑永贵的儿子和夫郎聊天儿。林海民原先还有些担心雪绒太单纯,直接把他们可以变成狐狸的秘密告诉这些男人,但看他们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表情,也知道雪绒虽然失去了从前的记忆,但还是有些心眼儿并没有说出去。

见到林海民回来,雪绒连忙从晒玉米的架子上跳下来,欢快地跑到她面前拽着林海民的袖口:“海民,你到哪儿去了?你拿的这是什么书?”

“小心点儿吧,宝贝儿。”林海民把书放在木桌上,有些无奈地抓住他,摘掉他头顶上的一片干枯的玉米叶。雪绒的长发现在按照丰洲男孩子的流行的样式,梳了麻花辫儿再盘起来,只是他的发色是银色倒是和普通丰洲男孩子的黑发有所不同,显得特立独行。

“没关系,宝宝没有这么脆弱吧?”雪绒抱着她的脖子踮起脚尖,在林海民配合地低头时亲吻到她的薄唇,然后立刻又分来了,“喂,你竟然抽烟!你能漱漱口再亲我么?!”

他的这番动作看得旁边郑永贵一家都傻了:他们原本以为这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是林海民的侄子或是外甥,毕竟丰洲人和雪地人通婚还是很常见的。然而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这种关系……

我的老天,这一家淳朴的农民纷纷想到,林博士的小女儿都已经十七岁了吧?这样……可真不愧是与常人不同的科学家。不过即使如此,看上去竟然还挺和谐的,果然只要长得好看,怎样配都是和谐的。

林海民和郑永贵商量了之后的去处。她真诚地感谢了她的这位从前的乡亲,然而实在不好意思在战后还在人家家继续借住。最终林海民了解些许了情况,决定明天就出发,带着雪绒先到首都去找戴子旭,看看科学院能不能再给她安排一个职位和住处,再试着找找雪绒的家人。

郑永贵想要提供给她些路费和食宿费,但被林海民拒绝了:“我原来的这点儿钱虽然不多,但去一趟首都还是够用的。何况你们这儿战后建设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商量好计划之后,林海民就回到了她和雪绒临时居住的房间里。推门进去,看到雪绒正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翻看着她的丰洲百科全书。

林海民并不意外他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雪绒表现出的知识水平绝非是普通的农村男孩子。

“在看什么?”林海民随口问道。

“Rosa chinensis。”雪绒回答道,抬起头对林海民勾起嘴角,“海民,你这本书真有意思!”

林海民却吃了一惊,他刚刚说出来的似乎是……拉丁文?“宝贝儿,你会拉丁语?”

“没有啊。”雪绒眨了眨眼睛,“那只是植物的学名而已。”

林海民走近了看到他正在看的地方,是其中植物学的一部分,正好讲到月季,上面写着月季的双名法物种名:“Rosa chinensis Jacq。”

她感到非常惊讶。在林海民的印象里,现在除了博物学家和生物学家之外,已经很少有人会用植物的学名了,通常人们都会用常用语言中这些物种的俗名替代难读难懂的拉丁文学名。如此看来,雪绒从前有很大可能性是受过生物学的专业训练的,否则他怎么会懂植物的双名法学名?

林海民想到,如果他出生在一个博物学或者生物学的家庭,那大概就是跟随母亲或者祖母到眼海那座村庄生活的。那边儿的自然环境很有利于博物学家的标本采集,并且也有利于生物学研究,尤其是利于动物行为学、生态学和进化论的研究。如此从战前在眼海的博物学家或者生物学家中排查,恐怕就很可能找到雪绒的家人。

但这时候林海民突然有点儿犹豫了。

她知道那一定是对雪绒而言非常重要的家人,但正是因此她才会由于。如果最终发现他的家人,一位博物学家或是生物学家——他的母亲或者祖母——已经死在了眼海,这恐怕会给他带来莫大的痛苦。战争已经结束了,他们已经胜利了,林海民不想在胜利之后再让雪绒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而如果他的家人还活着,林海民也有些自私地不想让雪绒知道。倘若他果真出生在一个高教育水平的家庭里,甚至是富有的博物学家和生物学家的家庭里——博物学家和生物学家向来都是有钱人才能当的——那他的家人多半儿不会答应把他们宝贝的孩子嫁给她这样一个不仅穷而且还比雪绒大那么多的女人。

然而林海民内心挣扎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要努力去寻找雪绒的家人。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人,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家人在哪儿。她总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就这样让雪绒继续把自己当作一个雪海里的孤儿。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双名法是林奈定下的物种学名形式。规定物种学名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属名,如“Rosa”,第二部分为种加词,如“chinensis”,第三部分为命名者的缩写,如“Jacq。”。(属名和种加词需要用斜体,然而JJ不能用html打不出来)

☆、第二十五章:来到城市

第二天,林海民就和雪绒告别了郑永贵一家,乘长途汽车离开了上马。临行时竟然还有许多从前雪谷的村民,不知从哪儿听说了,来要给她饯行,甚至好多从前不认识她的别的村子的村民也来跟她告别,都管她叫“造原子|弹的英雄”。

这称号林海民接着并不惭愧,虽然他们最应该感谢的是把核装料技术从敌人手中带回来的戴子旭,但她作为核装料技术的研制者之一,对这个计划也是做了不少贡献的。不过这些村民如此热情,还是让林海民有点儿难消受,最终只好拉着雪绒赶紧上车了,才免于被不断赶来的村民簇拥。

中东部的公路被敌人毁得不多,长途汽车走得还算平稳。雪绒坐在林海民旁边,已经靠着她的肩沉沉地睡去。他对汽车之类的现代科技产物并不稀奇,更加证实了林海民关于他出生于高教育水平家庭的猜测。

看着这个可爱的小人儿,长而卷曲的睫毛低垂着,小巧的下巴贴着她的肩,林海民的内心又开始矛盾起来。

她喜欢这个小家伙儿,而且小雪绒也的确怀着她的孩子——的确这不太符合道德,雪绒才这么大,但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她当然希望雪绒能和她在一起,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在这个战争胜利之后和平美好的世界一起生活下去。

但林海民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她是雪绒的母亲——对于她而言这个年龄似乎很合适——就肯定不会愿意自己的儿子莫名其妙地在失忆的时候嫁给一个落魄的老女人。这多像是在乘人之危啊,趁着别人家的儿子因战争的精神创伤失去记忆,就把他的肚子搞大了,怎么听都像是流氓混蛋的作为。就更别提倘若雪绒的母亲真的是个博物学家或是生物学家,恐怕还会对他的未来有些学术方面的期待,更不会愿意他这么小就给别人生孩子了。

然而天地良心啊,林海民愿意对着人民英雄纪念碑发誓,她真的从来没有想要乘人之危过。但如果她说这一切都是雪绒自愿的,别人会相信么?

无论如何,林海民还是带着雪绒来到了丰洲共和国的首都冬城。这座城市在古代是在帝王的冬宫周围修建起来的,因此而得名,在丰洲共和国建国时定为首都。

战争刚刚结束,无论是首都冬城还是边远的上马都还沉浸在一片胜利的喜悦中,一路上张灯结彩,街道竟然都挂起了红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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