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没问题,那我先回去了,五点钟,我准时到。”
把我送走,胡小燕返回编辑室,刚一进门,柳权宇便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
“小燕,你真的要请他去你家吗?”他急着问道。
“当然啦,你刚才不是都听到了吗?”胡小燕不以为然地答道,拨开柳权宇,回到自已的位子坐下,把刚刚收到的小泥人捧在手里,伸出食指轻轻戳着小泥人的鼻子,于是小泥人在桌子上前后晃了起来,头一点一点,更显得可爱,惹得胡小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要请他去你家?”柳权宇更急,追过来催问道。
“我请江先生去我家怎么了?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胡小燕一听不高兴了,请什么人不请什么人去自已家那是自已的事,柳权宇不过是报社的同事,有什么资格管自已?!
“你!”柳权宇为之语塞,的确,他是胡小燕的什么人,凭什么去管胡小燕的私事。
颓然地坐回自已的办公桌,柳权宇点上一根烟闷头抽了起来,这里是办公场所,而且还有另外三个同事在场,他再怎么不高兴,也不是追根究底的地方,除了生闷气,他什么也做不了。至于另外三个编辑,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哪儿会不知道柳权宇在追求胡小燕,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胡小燕对那个姓江的侦探很好,柳权宇在吃醋生气,彼此心照不宣,暗自偷笑,只是谁都不说出来。
胡小燕却不在意柳权宇生不生气,她现在很开心,不想被别的事破坏了心情,摆弄了玩偶半天,这才到电话机旁,拨通家里的电话,把消息告诉家人。
………【第三百七十四章 醋海翻波】………
四点五十五分,我再一次来到《燕京时报》报社,这一次没在一楼停留,而是直接上了二楼,快到下班时间,报社的员工大多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收拾完没事儿干的人则和别人聊起闲天儿,打发这最难熬的几分钟。
胡小燕已经换过了衣服,脱下工作时常穿的那件素色衣服,换上的是一件翠绿色的衣裳,胸前别着一支墨玉蝴蝶胸针,更显得肤白胜雪,清秀端庄。
柳权宇则坐在对面,他也穿好了外套,处于随时都可以出发的状态,两只手支在桌子上和胡小燕找话搭讪着,但胡小燕的心思明显不在他这儿,嘴上随便应付着,眼睛却总往门口瞟,见我进来,马上便举手招呼,完全不管对面年轻人失落的表情。
“可以走了吗?”我笑着问道。
“可以啦。权宇,明天见。”胡小燕拿起小巧的坤包向柳权宇打个照呼便脚步轻盈地向门外走来。
编缉室里的那三位编缉心里清楚,其他下午不在的人却不知情,忽见有人来接胡小燕,而胡小燕的反应又是非常开心,都是一头雾水,待我和胡小燕离开门口后马上就炸了营,一个个交头接耳,开起了小会儿。不要以为有文化的人就不会八卦,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没文化的人传闲话直来直去,说的简单,听的明白,而有文化的人传事总喜欢拐几个弯儿,还要吊吊听众的胃口,从而得到更大的满足感,而这个的过程无形中也成了一个再加工创作的过程,经过这种加工创作,哪怕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都能变成传奇故事。
几个编辑记者聊得是神神秘秘,绘生绘色,柳权宇听得却是胸口气闷,心如刀绞——凭什么,凭什么自已喜欢这么久的女人如此简单就被那个人抢走?论相貌,论学历,论职业,自已哪一点比不上那个侦探,苦苦几个月的嘘寒问暖,关心倍至,朝夕相处,难道还抵不上只有几次见面的人送的一个泥人更让人心动?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比自已更爱这个女人?
几个编辑还有记者小声谈论时的目光似在有意无意地望向他这里,那一道道瞬间闪过的目光似一把把锋利的钢刀划过他的身体,割破他的肌肤,刺入他的血管,使得他浑身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猛地,他站了起来,动作之猛,连桌上放着的一摞稿纸都被碰到地上,那几个正在八卦的报社同事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朝他望来,却见柳权宇一张脸白得象纸一般,上牙紧紧咬着下嘴唇,额头两侧青筋凸起,两只手紧握成拳,呼吸急促沉重,如同一头受伤的野狗,顿时是吓的闭住了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狠狠地瞪了几个八卦同事一圈,柳权宇抓起自已的手提包,迈开步,噔噔噔走出了编辑室,然后脚步声响,下到了一楼。
听到人到了一楼,几个报社编辑记者才松了一口气,“小柳这是怎么回来,怎么突然发那么大脾气?”
“废话,亏你还是记者!这么长时间就没发现他对胡小燕很有意思?追了那么长时间,也没见胡小燕对他比别人更好,结果人家下午来了,只送了一个小泥人就被邀请去家里作客,他不吃醋才怪了呢!”
“呃,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么个意思,不过话说回来,胡小燕别看在咱们报社非常低调,但她的言谈气质,我总觉得不象是小户人家出身。几位有没有注意,她在咱们报社工作时穿的衣服都很朴素,不显山不露水,但一些随身的小物件儿却都是好东西,象手帕,镜子,估计比她穿的衣服还值钱。另外,几次报社聚会吃饭,看她吃饭时的动作非常优雅,显见家里的条件很好,不然不会是那种吃相。所以,我一直在想,胡小燕会不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呢?”
“,有道理,有道理,要真是这样,那小柳可悲剧了。他的家里条件虽然不坏,但也只能算是中等人家,胡小燕要真是大户人家的子女,肯定看不上他。可怜他对胡小燕一往情深,怕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奈落花,白白伤心一场了。”
“嗐,这就是命,事事皆天意,半点不由人,情这个字,多少人都勘不破,更何况他还是局中人,就更看不到了。依我说,咱们还是找机会劝劝小柳,别让他太执着了,不然早晚出事儿。”
“对,同事一场,咱们是该帮帮他”
不提楼上几个编辑记者闲扯,柳权宇急步跑出报社,站在门口四处观望,但见远处一辆黄包车正在向东边移动,车上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正是胡小燕和那个姓江的侦探,当下也顾不得别的,马上招手叫来一辆黄包车,不问价钱,只叫追上前边那辆黄包车,追上了,车资加倍!
有这样的好活儿拉黄包车的还不乐意?先拉车追人,等追到了,车费要多少还不是自已一句话?抄起车把,拉开双腿就在大街上狂奔起来。
………【第三百七十五章 被发现】………
跟踪是一门儿学问,不是临时抱佛脚就能管用的事儿。初次做这种事的人往往会犯两种错误,一是怕被对方发现,双方距离拉的太远,结果三转两绕,就跟丢了对象,另一的情况则是怕把对方跟丢,所以距离拉的很近,结果很容易便被对方发现,这中间的分寸把握非三言两语所能讲清,只有经过长期的实践操做才能有所心得。
拉黄包车的只管听客人的吩咐,客人让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柳权宇这种向来自认斯文的人什么时间做过盯梢跟踪这种事儿呢?如果跟踪的目标只是胡小燕这种少走江湖的大家千金问题还不大,但非常可惜的是,此时坐在胡小燕旁边的是我——没拐过两条胡同,我就有了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这种感觉出自于常年行走江湖所造就的直感,不需要任何理由和原因。
“车夫,下一个胡同口出去后先在路口边停下来。”踩了一脚串铃儿,我吩咐道——如果后边有人跟踪盯梢,那么此时回头观察肯定会被对方发现而做出相应的对策,所以我决定用最笨,也是最有效的一招,守株待兔。
“是嘞。”客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黄包车夫应了一声,埋头继续向前跑。
“怎么了?是忘了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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